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

就醫資訊

  • 投保勞保而符合勞保局職業傷病標準的患者就醫,可減免健保部分負擔。
  • 上下班途中受傷,以及懷疑因工作而發生疾病或是受傷的勞保投保人,別忘了向投保單位 (雇主或工會)領取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連同健保卡及身分證就醫。
  • 忘了帶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,7日內持收據及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至醫院退回部分負擔費用。
  • 超過7日未到醫院補件者,可填表格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核退代墊費。
  • 建議就醫時攜帶工作相關資料,例如工作照片、物質安全資料表、工具原料、先前就醫的檢查結果、過去的健康檢查報告等,以便醫師判斷病情與協助申請醫療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