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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

勞保身份就醫福利

【勞保身份就醫的福利】
當勞工發生職災(包括工作中受傷、
上下班途中受傷及職業病)時,
可使用「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」
或「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」,
申請以下優待:
一、免部份負擔
門診:免繳基本部份負擔360元及藥品部分負擔
急診:免繳部份負擔450元
住院:部份負擔全免
二、住院伙食費30天內每日補助65元
三、停止工作第四天起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,補償薪資損失

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

就醫資訊

  • 投保勞保而符合勞保局職業傷病標準的患者就醫,可減免健保部分負擔。
  • 上下班途中受傷,以及懷疑因工作而發生疾病或是受傷的勞保投保人,別忘了向投保單位 (雇主或工會)領取勞保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連同健保卡及身分證就醫。
  • 忘了帶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,7日內持收據及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,至醫院退回部分負擔費用。
  • 超過7日未到醫院補件者,可填表格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核退代墊費。
  • 建議就醫時攜帶工作相關資料,例如工作照片、物質安全資料表、工具原料、先前就醫的檢查結果、過去的健康檢查報告等,以便醫師判斷病情與協助申請醫療補助。